University of Minnesota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性建议 第七届会议(1988年)


第6号一般性建议:有效的国家机制和宣传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审议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缔约国的报告,
注意到联合国大会1987年11月30日第42/60号决议,
建议各缔约国:
1.在高级政府一级建立和/或加强有效的国家机制、机构和程序,赋之以充分的资源、承诺和授权:
(a) 由其就政府各项政策对妇女的影响提供咨询意见;
(b) 全面监测妇女的状况;
(c) 帮助拟订新政策和有效地执行消除歧视的战备和措施;
2.采用适当的措施,确保用有关缔约国的语文传播《公约》、缔约国根据第18条提交的报告和委员会的报告;
3. 在翻译《公约》和委员会报告方面寻求秘书长和新闻部的协助;
4. 在其初步报告和定期报告中列入为本建议所采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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