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号一般性建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
歧视公约》通过十周年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考虑到1989年12月18日是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十周年纪念日,
又考虑到《公约》是这十年中联合国为促进其会员国社会内男女平等而通过的最为有效的文件之一,
回顾到其第七届会议关于有效的国家机构和宣传的第6号一般性建议,
建议值此《公约》通过十周年之际,各缔约国考虑:
1.举办各种方案,包括举行会议和讨论会,以本国的主要语文宣传《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并在其各自的国家内传播有关《公约》的资料;
2.请其国家妇女组织在《公约》的宣传运动及实施《公约》等方面共同合作,鼓励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的非政府组织广为宣传并实施《公约》;
3.鼓励采取行动,确保《公约》的各项原则,特别是其第8条,得到充分的执行,第8条涉及的是妇女参与联合国和联合国系统的各级活动;
4.请秘书长纪念《公约》通过十周年,与各专门机构进行合作,以联合国各正式语文出版和分发有关《公约》及其实施情况的印刷材料和其他材料,摄制有关《公约》的电视纪录片,向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社会发展和人道主义事务中心提高妇女地位司提供必要的资源,以着手分析各缔约国提供的资料,从而增补和出版委员会的报告,(A/CONF.116/13),委员会的报告首次是为1985年在内罗毕举行的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成就世界会议而出版的。